学校各单位:
按照国际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留金美[2016]7648)号)文件要求,我校可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申请此项目,请申请人于6月10日至6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请申请人于6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上报我中心。
选拔对象
学校教学、科研骨干。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四)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附件1)
(六)对于来自高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或研究人员:
1.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
4.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申报程序
申请人员先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本单位同意后,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受理日期为2016年6月10日-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及要求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网站(www.csc.edu.cn)查询和下载,详见《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
(二)申请人按照《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应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外方奖学金申请表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外方合作者简历
10.其他材料,包括在研材料和论文首页。
(三)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装订(请在每份材料的左上角用订书针装订),申请表原件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
(四)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相关项目材料由本人于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前报送学校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经学校审定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推荐选拔工作,将选拔推荐与我校的人才需求和学校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做好宣传和推荐。
联系人:魏晓燕 电话:6307640-604
附件:
1.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2.加方奖学金申请表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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