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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7 14:23:25  来源:  作者: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青教外[2019]30号),我省2个项目被确定为2019年西部地方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获资助项目。为了做好相关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拔录取工作安排

1.地方创新子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我校根据《青海省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办法》推荐符合条件人选。

2.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11日

项目申请人员须与国外合作方做好前期沟通,在上述日期前取得正式邀请信,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网报应注意事项:

受理单位选择“青海省教育厅”;

项目名称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地方创新子项目”。

4.申请人员需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主要材料: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非学生类);

(2)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证明;

(4)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双面扫描在1张A4纸上);

(7)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提交符合高级研究学者录取条件的有关证明。

二、 材料报送及评审时间

1.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2日前推荐公文及上述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学校审定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拟于10月15日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获资助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2019—2021年),选派专业、选派规模、留学身份、具体规模、留学期限、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等以本通知为准。

2.各单位选派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批准方案,不得变更项目目标、培养模式、选派专业及标准等。

3.凡当年申请过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同一年度内不予申请该项目。

联系人:原野

联系电话:0971—6316138

电子邮箱:4162028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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