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遴选2021/2022学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0]144号)及青海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项目所涉及专业及候选人的申请条件。
2.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遴选1名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学院公示(一式一份)及包含学生思想政治表现的学院推荐函(一式一份)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遴选1名学生报送至青海省教育厅。
联系人:邵春雨
联系电话:0971—6307640
电子邮箱:shao2018@qhnu.edu.cn
附件:
1.转发教育部关于遴选2021/2022学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2.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