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概况
  • 出国出境
  • 交流合作
  • 外籍专家
  • 留学生教育
  • English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出国出境  >  政策公告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出国管理体制介绍

时间:2020-03-02 10:46:40  来源:  作者: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长期以来,中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因公出国管理体制,保证了因公出国渠道的畅通,为增进与世界各国的相互了解、加深友谊、促进交流、互利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现行中国因公出国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国任务审批制度

  赴国(境)外执行公务的因公出国人员须由派遣部门向上级拥有外事审批权的部门申请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审批部门根据派遣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主要审查出国任务是否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人员组成是否合理。

  二、出国人员审查制度

  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一律由授权的部门归口负责,主要审查该出国团组成员有无犯罪记录、工作表现和个人品质。

  三、因公护照颁发制度

  派遣部门持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审查批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发照机关申领护照。发照机关根据规定对派遣部门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颁发相应的护照。如发现不符合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精神或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情况,发照机关有权拒绝发照。

  四、因公护照的集中保管制度

  因公护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保管、层层负责的原则。因公出国人员须在其回国后交回其所持护照,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保证因公护照只能用于出国执行公务目的。

 

青海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086-0971-6307640  电子邮箱:gjjlzx@qhnu.edu.cn  邮政编码:810016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大道延伸段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信部备案号:青ICP备09003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