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
凡年满18岁,不超过45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的外籍人员均可报名来我校学习。
二、招生种类:
1、长期留学生:
注册学习汉语课程1年以上的外籍留学生。
2、短期留学生:
注册学习汉语课程半年的外籍留学生。
三、课程设置:
我校根据留学生的汉语水平,拟招收普通语言进修生。采取以集体授课为主、单独授课为辅的教学形式。每学期为15周,每周上课10-12学时。集体授课制分为入门班、初级班、中级班及高级班,主要课程有:
入门班:初级汉语入门、语音、听力、会话
初级班:初级汉语、听力、阅读、会话、中国概况、
中国历史及文化
中级班:中级汉语、听力、写作、会话、语法、中国概况、中国历史文化、报刊阅读
高级班:高级汉语、听力、写作、会话、语法、中国概况、翻译、中国历史文化、报刊阅读、文学作品选读
除了以上必修课外,各长、短期班留学生还可以选修其它课程。如:《汉语语音矫正》、《汉字认读与书写》、《中国书法》、《古代汉语》、《中国历史简介》、《中国民族器乐》、《HSK应试训练》、《中国武术》等选修课程。
四、学习期限:
第一学期:9月1日——12月20日
第二学期:3月1日——7月10日
五、注册时间:
第一学期:9月1日——9月7日
第二学期:3月1日——3月7日
六、费用:
学生类别 |
短期留学生(半年) |
长期留学生(一年) |
周课时数 |
15周/10-12课时 |
30周/10-12课时 |
收费标准 |
¥4500/人 |
¥9000/人 |
报名费:¥600/人/年
七、申请:
1、申请办法 :
申请留学的个人或团体请与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领取《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招生简章》及《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将此表填写好后寄回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入学通知书》及青海省教育委员会批准的《JW202表》寄给申请者本人或派遣单位。申请者持以上两文件到中国使(领)馆办理“X”签证后,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持本人《入学通知书》、《JW202表》及健康证明(包括原始化验单)自行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报名费、学费缴付方式:
申请者寄回本人《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入学申请表》时,须同时按学校要求电汇本人报名费,到校注册一周内缴付学费,否则将取消学习资格。
3、 申请时间:
长、短期留学生:
第一学期:每年5月31日以前申请;
第二学期:每年10月31日以前申请。
联系地址: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伸段38号 青海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86-971-6307640
网址:http://www.qhnu.edu.cn
电子邮件:linda197861@163.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