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特建立此班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为规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 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活动;
4. 不得进行就业、经商等各项经营类活动;
5.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6. 互相尊重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
7. 维护和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二、学习及考试
1. 按开学时间及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2. 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 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要向任课老师及班主任请假;
4.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课者,均视为旷课;
5. 每学期无故旷课达20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旷课达40学时至60学时的,扣除奖学金的20%;旷课达60学时至90学时的,扣除奖学金的50%;旷课达90学时及以上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勒令退学并通报使馆;
6. 认真听讲,认真完成课后作业;
7. 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不得扰乱课堂纪律;
8. 上课时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
9. 根据每门课教学安排,参加该课程的期中,期末考试;
10. 考试期间严禁作弊,一经发现,该课程考试成绩作废;
11. 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须进行补考。
三、生活及安全
1. 学历生必须在学校学生公寓居住;
2. 在宿舍住宿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守熄灯时间和门禁时间;
3. 住宿期间节约用电用水,爱护公物,宿舍用品(非耗材)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 留学生按中国的节假日以及学校的规定放假,不按照留学生所在国的节假日放假;
5. 节假日期间若外出旅游须向班主任说明去向或目的地并办理请假手续,归来后需向班主任办理销假手续;
6. 严禁前往青海省非开放地区;
7. 寒暑假期间须向班主任说明去向并填写请假表;
8. 鼓励加入学校各类学生社团;
9. 积极参加学校及交流中心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四、班级管理
1. 选出一名班级负责人,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事物通知,签证、一卡通等各项手续办理,活动组织,语伴联系等;
2. 以人文学院及外语学院为主,选拔中国学生成为留学生语言伙伴,定期与留学生进行交流(至少每周一次),帮助留学生适应中国校园生活,引导留学生参与班级及校园文化活动,带领留学生融入中国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